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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气24小时河西区_天津天气24小时

天津地区已经开始实施了尾号限行的规定,不同车辆尾号限行的严重程度是不一样的,如果是货车将会比较严格,如果在这期间驾驶货车违反了规定,处罚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天津货车限行违规怎么处罚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的规定,经市人民同意,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交管部门将通过路面电子警察摄录及交警路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全天24小时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中型、重型车辆依法进行查处。提示上述两类货车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违法、违规上路。一旦违法闯行将被处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二、天津限号规则

按车牌尾号工作日(法定节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18年1月7日至2018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驾驶了车辆没有按照当地的尾号限行,规定驾驶这个时候所面临的处罚,如果是货车的,一般会罚款200元不计分,对于货车的限行规定,一般都是24个小时查处,如果您还有相关汽车咨询可以致电太平洋汽车网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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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央视生活提示女主持人

各省市供暖多少度达标呢?如何判断供暖温度是否达标?供暖不达标怎么办?来看看各地供热暖管理办法如何规定的!下面跟随金旗舰旗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键词:冬天集中供暖温度标准

北京市

《北京市供热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暖期内,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但因突发或者用户责任影响正常供热暖的除外。《北京市居民供热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明确,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北京市供热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热单位和用户对室温是否达标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室温检测具体办法由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生供热纠纷的,可以由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天津市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供热期内,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摄氏度,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居民用热户的室内温度应当按照其功能需要,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室内温度测量办法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第二十二条规定,用热户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其他用热户温度也达不到标准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二)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的;(三)排放和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的;(四)擅自安装其他设施影响供热效果的。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用热户室内温度未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退还相应的供热暖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规定。《天津市供热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因供热单位原因,未按照我市供热期规定供热的,供热单位应按未供热天数双倍退还供热暖费。不足24小时的,按1天计算。第十六条规定,因供热设施故障或停水、停电等外部原因造成停热的,供热单位应按停热天数退还供热暖费。不足24小时的,不计算天数。

河北省

石家庄市

《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暖期内,对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18℃±2℃)要求。非居民热用户的室内温度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供热合同中约定。

《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对供热质量是否达标产生争议的,可以委托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热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退还相应的供热暖费。

保定市

《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三条明确,热用户有权就经营收费、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等事项向供热单位、供热主管部门咨询或投诉;供热单位、供热主管部门接到咨询或投诉后应即时答复并及时处理。第四十四条规定供热单位应建立热用户室温检测制度。热用户认为室温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反映后12小时内提供测温服务,测温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热用户与供热单位对室温达标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无合同约定的,按照室温检测办法和温度不达标退费办法处理。室温检测办法和温度不达标退费办法由市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制定。

衡水市

《衡水市市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必须确保热交换站进水温度、回水温度和管网末端压力达到设计要求。暖期内热用户室内温度标准18±2℃。实行分户按热计量的热用户,室内温度和供热时间由热用户自行调控。

《衡水市市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因供热单位责任连续停止供热或室内温度低于16℃超过36小时的,应在取暖期结束60日内向热用户退还此期间的相应热费。第三十一条明确,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时,可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在24小时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测温。第三十二条明确,因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热用户室内暖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督促热用户取措施尽量使其达到规定的温度:(一)房屋维护结构保温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或人为造成房屋维护结构保温性能降低的;(二)室内管网不符合供热设计规范或不畅通的;(三)热用户室内装修影响供热效果的;(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私自改变供热管道或者安装换热设施的。

沧州市

《沧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国家房屋设计规范的暖建筑,按面积计费的,或按两部制热价计费的在温控调节阀全开放状态时,供热期内室温不能低于16℃。

《沧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时,可以申请测温。供热单位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测温。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供用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在向用户讲明原因的同时,应积极取措施使其达到规定的温度,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二十三条明确,供、用热双方发生争执时,当事人可向行政主管部门请求调解处理,或申请仲裁机关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德市

《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热用户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其他室内空间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住宅热用户的室内温度,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供热单位应当建立热用户室温检测制度。热用户认为室温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反映后12小时内提供测温服务,测温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热用户与供热单位对室温达标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的,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室温检测办法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

邯郸市

《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供热期间,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应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非居民热用户的室内温度,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明确,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低于18℃时,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当及时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按下列标准减免热费:平均室温每低于合格温度1℃按照热用户暖面积及时间减收热费10%;平均室温在10℃以下的按照热用户暖面积及时间免收热费。

秦皇岛市

《秦皇岛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供热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户室内暖温度标准(18℃±2℃不低于16℃),科学的组织生成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热,要设定用户室温监测点,定期检测,确保年度平均用户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

《秦皇岛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用户室温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经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核实,属供热单位责任的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达标,因特殊原因暂无法处理的,供热单位应向用户签发手续并应酌情退费或减免热费。新建建筑物及其他供热设施因设计、质量等原因导致用户室温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全部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因用户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改动室内暖设施、对供热设施进行装潢所造成室温(包括相邻用户)达不到标准的,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则热用户扔按标准缴纳热费。

唐山市

《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暖期内,对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在正常情况下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安装供热设施的起居室(厅)温度达到18℃±2℃,但因下列情形影响正常供热的除外:(一)热用户内部暖系统不合理,影响用热效果,未按供热单位意见改正的;(二)热用户保温及建筑维护结构不合理的;(三)热用户因室内装修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暖设施影响供热效果的;(四)私自扩大供热面积,改变供热方式的;(五)停水、停电等突发及热源单位出现故障造成供热中断的;(六)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居民热用户居室温度低于供热温度标准时,经用户申请,供热单位应当按双方约定时间进行室温实测,实测记录双方签字。经实测,居室平均温度低于供热温度标准、属供热单位责任范围的,供热单位应当予维修,并按不达标天数减收热费。物业企业或产权单位代收代缴的,居民住宅居室平均温度低于供热温度标准时,按代收代缴合同约定执行。

邢台市

《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低于18℃时,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当及时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按照下列标准减免热费:平均室温每低于合格温度1℃按照热用户暖面积及时间减收热费10%;平均室温在12℃以下的,按照热用户暖面积及时间免收热费。实行计量收费的用户,不受上述供热温度的限制。第二十三条明确,热用户室内供热温度因下列情形不达标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一)热用户门窗敞开不能保温的;(二)室内管网不符合供热设计规范或气堵、物堵不畅通的;(三)室内装修或者其他设施严重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的;(四)室外最低温度连续五日低于供热设计规范温度的;(五)非供热单位事故故障造成供热中断的;(六)房屋围护结构和门窗等不符合保温技术规范的;(七)建筑物入住率过低的;(八)其他由热用户自身原因造成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辽宁省

沈阳市

辽宁发布《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城市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城市供热企业必须提供充足热量,保障居民室温不低于18℃!

《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供热管理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质量保证金用于出现用热户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设施故障率超标及无故停供等情况时赔偿用热户的损失。

大连市

《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供热用热期全天室内温度,居民用户卧室、客厅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有用热设施的房间不得低于十六摄氏度;非居民用户(不含工业建筑)不得低于十六摄氏度。对供热用热期限、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用户认为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的规定测温;双方对测温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向所在区(市)县供热用热管理机构或者计量技术检测机构申请复测。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用户室温不达标的,由供热单位按照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的规定退还用户用热费用。

锦州市

《锦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未取正常保温措施等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锦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低于本办法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12小时内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现场测温。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取改进措施。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24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供热不合格天数的认定:从用户向供热单位提出测温申请之日起至供热单位回测供热温度达到供热标准之日止。温度测量和认定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抚顺市

《抚顺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供热期内,居民热用户室内供热温度昼夜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或者其他部分的门进深二分之一处距地面一点四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非居民热用户室内的供热温度由供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在合同中约定。

《抚顺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明确,居民热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低于十八摄氏度的,供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的热费。供热经营企业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的,应当按日退还热费。前两款属于热源生产企业责任的,供热经营企业应当先行将热费退还给热用户,再向热源生产企业追偿。非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供用热双方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吉林省

吉林市

《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热期内,供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非居民热用户室内温度标准由供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在合同中约定。

《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未达到供热标准的,其责任划分由供热用热双方在供热合同中约定;责任划分不清且存在分歧的,经供热企业或热用户提出申请,由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认定。

辽源市

《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供热期内,除未安装供热设施的阳台、储物间等空间外,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供热经营企业应当科学、合理调配流量和热量输出。热力运行系统具备条件的,应当提升居民室内供热温度。居民用户室温检测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非居民用户室内的供热温度由供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在合同中约定。

《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居民热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低于十八摄氏度的,供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热费。非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供用热双方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版《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强化居民室温保障,规定“居民室内温度低于20℃,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针对限定现场测温时间,规定“供热单位和供热主管部门应当使用经检定、校准、测试合格的测温器具,在10时至14时之外的时段对用户进行现场测温。”

山东省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热费,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制定。

济南市

《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市市区暖期起止时间为当年十一月十五日至次年三月十五日,根据气候变化,市人民应当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并向社会公告。在暖期内热用户室温不得低于16℃。供热单位供热运行中的供热参数、热用户室温合格率和运行事故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供热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供热运行中供热参数、热用户室温合格率和运行事故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二)未按规定时间供热或擅自缩短供热期的;(三)发生重大故障未向供热主管部门报告的;(四)热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

菏泽市

《菏泽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暖期内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菏泽市供热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供用热双方对室内温度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委托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供用热双方委托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对供热温度进行测定,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计量技术机构从事供热温度测量的活动进行监督。第四十四条明确,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企业原因的,供热企业应当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从热用户向供热企业提出检测申请之日起至供热企业回测供热温度达到供热标准之日止,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被测房间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热用户退还热费:(一)室内温度在十六摄氏度以上、十八摄氏度(不含十八摄氏度)以下的,退还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百分之三十;(二)室内温度在十四摄氏度以上、十六摄氏度(含十六摄氏度)以下的,退还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百分之五十;(三)室内温度低于十四摄氏度(含十四摄氏度)的,按日退还全额热费。

青岛市

《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可以适当调整暖期)。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供热单位应当在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条明确,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一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供热温度测量的具体操作规范,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供用热双方均可委托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对供热温度进行测定,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计量技术机构从事供热温度测量的活动进行监督。第五十一条明确,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被测房间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第五十四条明确,供用热双方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山西省

太原市

《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居民热用户室温应当保持在18±2℃。非居民热用户的室内温度执行国家规范标准或者由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合同中约定。

《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在暖期开始后的十日内,供热单位接到供热质量投诉的,应当在接到投诉后的五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暖期的其他时间,应当在接到投诉后的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热用户委托的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漏水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后的二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第三十六条明确,因供热纠纷或者其他原因需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心,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供热温度测量的具体操作规范,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供用热双方均可委托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对供热温度进行测定。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计量技术机构从事供热温度测量的活动进行监督。第三十七条明确,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供热温度不达标与达标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天数和计费面积退还热用户热费。第三十八条明确,供热单位在暖期内未供热的,应当在每年5月31日前,按照实际未供热天数向热用户退还热费。第三十九条明确供用热双方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按照供热合同协商解决,可以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大同市

《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热期间,除因不可抗力原因或者用户责任影响正常供热外,应当保证未实行分户计量的住宅物业室内温度保持在18士2℃,保证实行分户计量的住宅物业室内温度可以调控到18士2℃;非住宅物业的室内温度由供用热双方合同约定。

《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供热期内发生室内温度不达标或其他供热质量问题,用户可以直接告知供热单位,也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用户投诉反馈供热单位。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用户反映或者收到供热主管部门投诉反馈后24小时内查明原因。属于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责任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维修,保证供热温度恢复正常;不属于热源单位,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当向用户说明情况。第三十三条明确,供用热双方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按照供用热合同协商解决,可以由市供热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河南省

《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供热期内,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有供热设施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热经营企业和热用户在合同中约定。

《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热经营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经营企业应当在12小时内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自热用户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非因热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经营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洛阳市

《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供热期间,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符合设计规范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厅)室温,不低于18摄氏度,其他有供热设施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在合同中约定。

《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十九条热用户认为室温不达标的,可以向热经营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经营企业应当在十二小时内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非因热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标,并承担检测费用。居民热用户自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室温连续四十八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减收热费。其中,室温低于18摄氏度(不含18摄氏度)、高于14摄氏度(含14摄氏度)的,按日减半(或者计量读数的一半)收取热费;室温低于14摄氏度(不含14摄氏度)的,按日免收(或者计量读数的全部)热费。减收或者免收的热费,应当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二个月内结清。非居民热用户室温不达标的,其减免热费标准由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在合同中约定。

天津 到 北京国际机场 的大巴都哪里有?

慕林杉,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主持人,18年11月出生于天津,她的外公是已故著名画家慕凌飞。她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2009年8月起任CCTV-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共同关注》《国际时讯》主持人。她的主持风格清新自然,拥有着为数不少的忠实观众。

人物介绍

喜欢的运动:唱歌、游泳等

最喜欢的颜色:粉色

最喜欢吃的水果:提子

毕业学校:北京广播学院

学历:大学本科

所学专业:播音主持艺术

学习经历

天津市河北区连云路小学

中学就读于天津二中

北京广播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19年—2001年)

主持经历

2002年1月至2003年1月 旅游卫视 记者

2003年1月至2003年5月 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旅游风向标)外景主持人

2003年5月1日至2004年6月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天气·资讯》主持人

2004年6月19日起主持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约会新七天》

2008年4月起主持《新闻导航》

2009年1月起主持《整点新闻》

2009年8月17日起主持《新闻直播间》《共同关注》《国际时讯》 《24小时》

获得荣誉

《新周刊》2004中国电视节目新人奖

评价

提起慕林杉仿佛就是《天气·资讯》的代名词,在这档时长最短(2分钟到5分钟不等),曝光率却是最高(全天首播16次)的栏目里,主持风格清新自然的她,拥有着为数不少的忠实观众。在听到诸如“笑容迷人”、“声音甜美”、“不拘一格”、“气质独特”等等的评价之后,看着眼前刚从演播室走出来的慕林杉,感觉就像一位认识了许久的朋友,热情、爽朗,带着夏天的气息……《新周刊》2004中国电视节目新人奖

天津限号被抓怎么处罚

天津--首都机场巴士

天环客运站有天津到首都机场的机场大巴

天环客运站发车时间:

4点、5点、6点,整点一班;6:00后,每30分一班,票价80元,单程运营2小时45分钟。

咨询电话:022-23110782(24小时),022-23050530、23050533 ,010-84335878 ;

一般来说,都要3小时车程的,而且航站楼提前45分钟就停止办理登记手续了,北京机场人比较多,安检就需要一段时间的。而且现在是冬天,雾霾天气比较多发,一旦高速封闭或其他状况,都会导致大巴晚点的。故,建议提前一天到达北京

全国避烤地图6月28日哪些城市温度比较高

对违反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者将罚款200元,不记分。对受到处罚者设定三小时之内不再处罚期限,便于被处罚者有充裕时间把车开回家或及时停放在可以停放的地点,否则,超过3小时后还继续驾驶该机动车上路将会受到重复处罚。

违反限号规定处罚标准:

1、对于“闯限行”违法,将处以200元罚款。

2、对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3、对于涉牌违法,根据具体情节分别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记12分处罚,其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违法的,还将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

扩展资料

天津违反限行罚200元不记分

交管部门强调,这次取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与以往有很大不同,是对天津市全境范围、所有行政区域、所有道路(包括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和环城公路),全部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不分高峰与否。特别提醒农村地区群众也要关注这次限行措施。

这次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期间,交管部门按预案要求取现场处罚和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自16日晚20时起,全市境内道路所有电子警察全部开启单双号限行摄录抓拍功能。

交管部门表示,即使是较为严重的雾霾天气,也对电子警察的抓拍功能影响很小,所以机动车驾驶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而造成交通违法。

对违反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者将罚款200元,不记分。对受到处罚者设定三小时之内不再处罚期限,便于被处罚者有充裕时间把车开回家或及时停放在可以停放的地点,否则,超过3小时后还继续驾驶该机动车上路将会受到重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闯单双号限行真罚钱!已有6000多辆车闯限行被罚

大雾天气怎样能查出高速公路放不放行?

夏天到了,很多城市目前都开始慢慢升温,之前凉爽的天气一去不复返,大家可以看看最近的天气表,可以看见在7月,到底是哪些城市的气温会比较高,然后在旅行的时候尽量避开。

中央气象台预计,这次高温天气过程将持续到28日前后,主要集中在华北中南部到黄淮北部一带,即山东西部、河南北部、河北中南部和京津地区,每天高温区域不固定,强度大多在35℃至38℃。

实况:华北黄淮局地气温超过38℃

我国一般把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称为高温,连续数天(3天以上)的高温天气过程称之为高温热浪(或称之为高温酷暑)。

据中央气象台监测数据显示,6月24日我国高温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河北东部和南部、山东北部、河南北部,以及内蒙古东部、吉林西部、辽宁西部等地,范围不算太大。以上区域最高气温普遍在35℃至37℃之间。其中,天津中南部、河北中部出现了38℃到39℃的高温天气。最高气温38.9℃,出现在天津城市气候监测站。

由于温度飙升较快,市民明显感觉到暑天的炎热。但与历史同期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上述地区历史同期最高气温极值都超过40℃,基本上都在41℃到42℃之间。

成因:反气旋环流控制下辐射增温明显

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马学款表示,这次华北、黄淮地区高温过程的主要原因是辐射增温。

连日来,华北地区受反气旋环流控制,以晴好天气为主,太阳短波辐射增温比较明显。此外,华北、黄淮地区高空存在暖脊,同时也伴有一定程度的下沉气流。

而且,经过一整个冬季,北方下垫面地表状况不像南方那样潮湿,地表较为干燥的环境有利于气温在短时间内上升。

按理说,地球的热量源于太阳,距离太阳越近温度应该越高,但为什么近期北方的高温比南方的还要多?

马学款表示,其实华北、黄淮地区的高温有时从5月份就开始了。这个季节南方降水比较多,副高还没有北抬,冷暖空气的交汇也主要是在南方。季风爆发之后,副高边缘的水汽输送上来,刚好影响到南方地区。南方地区降雨过程多,云量也多,就不容易出现高温天气。而北方这一时期则以晴朗天气居多,降水少,冷空气势力也越来越弱。在冷空气活动间歇期,晴热天气就会相对多一些。

趋势:高温将持续至28日前后

中央气象台预计,这次高温天气过程将持续到28日前后,主要集中在华北中南部到黄淮北部一带,即山东西部、河南北部、河北中南部和京津地区,每天高温区域不固定,强度大多在35℃至38℃。

由于近年来高温热浪天气的频繁出现,高温带来的灾害日益严重,我国气象部门制定了高温预警信号,将高温预警分为**、橙色、红色。高温**预警信号一般指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高温橙色预警信号一般指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高温红色预警信号一般指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40℃以上。

高温对人们日常生活和健康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都有一定的影响。高温热浪使人体感到不适,工作效率低,中暑、患肠道疾病和心脑血管等病症的发病率增多;因用于防暑降温的水电需求量猛增,造成水电供应紧张,故障频发。高温加剧了土壤水分蒸发和作物蒸腾作用,高温少雨同时出现时,造成土壤失墒严重,加速旱情的发展,给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另外,旅游、交通、建筑等行业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大雾天气高速公路放行查询

全国高速公路路况查询电话:

北京 电话:010-122(查询、报警)

天津 电话:022-26994046(高速交警)

河北 电话:0311-95185114

短信:移动用户发送高速拼音字头到08185114

山西 电话:0351-96565(全省高速公路客服热线)

0351-16800565

内蒙 电话:0471-6591543(呼和浩特高速交警监控中心)

电话:0474-4703468(集呼高速路况查询)

辽宁 电话:024-23869259(高速公路管理局监控指挥中心)

电话:024-238555、23855123(省交通电台路况热线)

吉林 电话:0431-118114

电话:0431-85379998(高速指挥调度中心高管局总机)

黑龙江 电话:0451-86607522

0451-85961695(高速公路24小时服务热线)

电话:0451-82898600(省交通广播电台路况热线)

上海 电话:021-96900(交通服务热线)

江苏 电话:025-96777 南京、常州、盐城也可拨打96196

浙江 电话:0571-96222(全省高速公路客服热线)

电话:0571-28811111(杭州卫星定位应用中心----路面实况)

安徽 电话:0551-96566(全省高速公路客服热线)

电话:0551-2801537(高速交警)

福建 电话:0591-12122

江西 电话:0791-7288448(高速交警)

山东 电话:0531-96669(全省高速公路客服热线)

电话:0531-96596(全省高速公路救援热线)

短信:编辑“LK”发送至211231(移动)或806631(联通)

河南 电话:0371-68736448、68736068(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局)

0371-688110(高速交警指挥中心)

0371-69357590、69357591(高速公路路警联合指挥中心)

短信:编辑短信2发送至0221625(移动)或858825(联通)

陕西电话:029-87832120(高速公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