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邮政编码_伊通满族自治县
伊通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伊通满族自治县内负责供销合作事业的组织机构,旨在促进当地农产品的销售、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以及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在运作过程中,伊通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积极与农户合作,通过签订购销合同、设立农产品收购点等方式,确保农产品能够及时、高效地进入市场。同时,联合社还注重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营销推广,通过参加农产品展览会、开展网络营销等活动,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伊通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还承担着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的任务。联合社通过收集和分析市场信息,为农民提供种植、养殖等方面的建议和指导,帮助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同时,联合社还积极开展农民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技能水平和经营能力。
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伊通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联合社为农民增加了收入来源,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时,联合社还通过引导农民参与市场经济、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式,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综上所述:
伊通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为当地供销合作事业的组织机构,在促进农产品销售、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以及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积极与农户合作、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以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措施,联合社为当地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二条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由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条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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